荆州日报讯(记者 张明金 通讯员 何润苗)近日,监利市人民法院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判决,经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生效,帮助2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2.5万元。
2023年1月,甲公司在乙公司厂区内搭建烟囱架,联系邹某某等21名农民工提供劳务。同年3月,邹某某将21名农民工的考勤情况、劳务费明细发给甲公司,甲公司亦向乙公司送达《联系单》要求支付相应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,乙公司一直拖延。21名农民工遂起诉至监利市人民法院。经判决,由甲公司、乙公司向21名农民工给付劳务费22.5万元,乙公司承担责任后,有权向甲公司追偿。
判决生效后,乙公司履行给付义务。考虑到该案的原告多为年纪较大的务工人员,一般习惯现金结付,且21名农民工所处乡镇离县城较远,法官来到农民工所在乡镇,与镇政府和司法所联系,组织相关人员在镇政府综治中心会议室,将22.5万元现金发放至各农民工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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